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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0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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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为开阔研究生国际化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设立专项资金用以鼓励和资助优秀在读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资助对象

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脱产),以第一作者撰写并以海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或摘要,被本学科领域权威的国际学术会议录用,且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

各团队每年度资助不超过2名,原则上每一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资助。表现突出者,可酌情给予奖励。鼓励每一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能够积极创造条件,获准一次该项资助。

二、资助经费

由学院与导师(课题组)共同承担。学院资助额度为:在境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每人次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在港澳台地区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每人次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亚洲地区国际学术会议每人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欧洲地区、美洲地区等国际学术会议每人次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三、申请程序

1.研究生填写申请表;

2.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学院分管院长审核;

3.研究生提前一个月时间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报送学院审批。

四、申请材料

1.海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书

2.会议正式征文通知(Final Call for Paper)

3.论文录用函和大会邀请

4.外语水平证明

五、报销审核

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持邀请函和出国批件,会议结束后两周之内(每年12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院办理报销手续:

1.会议日程安排(Final Program,含有本人发言或报展的日程页原件、复印件),会议论文集相关部分。

2.境内:身份证及往返机票复印件;境外:护照首页和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

3.参加国际会议的总结和收获体会(文字和电子版)

4.参会照片3-4张(电子版)

5.批准资助项目的相关正式发票原件(所有发票背后需有导师和本人签字,国外电子机票应附登记牌。)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